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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就姚贝娜事件发问:该如何报道名人死亡?

最新消息是:深圳晚报发表致歉声明

以下为《深圳晚报》致歉声明全文:

2015年1月16日,著名青年歌手姚贝娜因病不幸离世。失去这位美丽、杰出的歌者,我们悲痛惋惜,心疼不已。

针对有人质疑记者采访方式不当的问题,经本报调查核实如下:1月16日下午19点左右,深圳晚报记者确曾进入临时手术室拍摄眼角膜手术过程。当亲属表示拍照不妥时,记者当即删除了所有照片,此举获得姚父谅解。此后,本报与姚贝娜亲属一直保持持续沟通。

我们对此给亲属、歌迷和网友造成的困扰和不安,表示诚挚歉意!

姚贝娜生前一直热心公益,离去之后捐赠眼角膜,使他人重获光明。受其义举感染,深圳晚报、深圳关爱行动公益基金会、深圳市红十字会、深圳市慈善会晓明眼库基金、成都爱迪·斯里兰卡国际联合眼库于昨日共同发出成立“姚贝娜光明基金”的倡议。看到该倡议后,姚父向深圳晚报表示,感谢歌迷和读者对贝娜的关心和挚爱,考虑到贝娜刚刚离开,想让孩子平静地走,他们不希望在此时成立这一类的基金组织。

为尊重姚贝娜亲属的意见,深圳晚报、深圳关爱行动公益基金会、深圳市红十字会、深圳市慈善会晓明眼库基金、成都爱迪·斯里兰卡国际联合眼库决定撤回该项目的倡议。

对于已经向深圳红十字会及深圳关爱行动基金会账户捐助的两笔款项,我们将予以退还。谨此向社会各界人士的爱心表示衷心的感谢。

媒体就姚贝娜事件发问:该如何报道名人死亡

徐 宁

1月16日下午,歌手姚贝娜因病不治去世,而最先报道姚贝娜去世消息的南方一家报纸,因被曝出三名记者为抢独家伪装成医护人员潜入太平间拍摄的行为也陷入争议。该事件随即引发了轩然大波,有关媒体伦理的讨论也在网络引发口舌交战。昨日,华谊音乐发表声明称,将对此事保留法律追诉的权利,与此同时也强调,华谊和姚贝娜家人并未授权任何人设立姚贝娜基金。

昨日,一篇文章在网络流传,讲述了三名记者跟随眼科专家姚博士进入太平间,欲在手术中拍得摘取姚贝娜眼角膜全过程的独家照片。在场的有华谊音乐的总经理袁涛和姚贝娜的家属,当时他们以为是医生助理,并没在意。没想到开始要手术时,记者拿出相机手机拍摄,现场的人全都愣住了,并最终导致了争吵。

虽然涉事记者所在的报纸并没有对此事做出回应,但援引当天其他在现场记者的叙述,事实与传闻出入不大。据描述,当时,在现场的其他记者听到太平间里传出争吵声。“姚博士(临床医学博士、深圳市眼科医院角膜及眼表病区主任)带着助理进去做眼角膜摘除手术,要做手术的时候,助理掏出相机想拍照,家人发现觉得很奇怪,为什么助理还拿相机,当时袁涛也在,强行让他们删掉所有照片才让出去。”

华谊音乐、姚贝娜生前的助理张先生也证实了此事,他称:“无言以对,我也不知道怎么形容这件事,头条你抢到了,图片你拍到了,然后呢?你们的人性呢?你们在记录不幸,更在制造不幸……”。

昨天下午16日35分,华谊音乐官方发布声明称:将持续关注该事件的进展并对南方的这家报纸及医生保留法律追诉的权利,希望对逝去的贝娜及关爱贝娜的家人与朋友有一个交待。此外,姚贝娜家人及所属公司从未授权成立姚贝娜光明基金基金项目,更未授权以此基金名义向公众募捐。华谊此后表示,他们将不会再对此事进行评论,一切交由法律。而昨天,涉事的这家报纸对此事未有公开回应,仅在社交网络发布,“在众声喧哗之中,请让我们安静地为姚贝娜志哀。”。

据悉,1月20日9:30,姚贝娜遗体告别会将在深圳市殡仪馆大礼堂举行。

媒体伦理大讨论:报道名人死亡,记者该怎么做?

这一网文一经传播,加之之前媒体的表现,随即有关媒体伦理的讨论在网络引发口舌交战。记者面对姚贝娜病重的消息,该不该去医院守候打探消息?该以何种方式采访悲伤中的家属?以及如果属实,冒充医生助理去拍摄死者照片是否有违行业底线等等,都成为网络讨论和辩论的焦点。

在门口等消息错了?

姚贝娜去世后,她生前所在医院有位自称淼哥的人在朋友圈发了一条消息:“休息区坐着若干和平素不同表情的人,小伙伴们告诉我:这些是记者,等待着报道某位名人的消息。淼哥莫名地想到了秃鹫,丑陋的外表下一颗贪婪的心,毫无怜悯地盯着死去的猎物,就等第一时间扑上去。……她的亲人在门口痛不欲生,她的医生在门内彻夜奋战,她本人也在和死神做斗争。与此同时,某些记者守在旁边,就为了满足猎奇者的新鲜感。他们在等什么消息不言而喻,可病人、家属、医生的感受你们想过吗?”此后,一篇署名为《记者们在病房外,焦急地等待着她的死亡》昨天随即几乎刷爆了朋友圈,“时至今日,那只贪婪的秃鹫还未离开,它变成了一个个记者,虎视眈眈地盯着你,我,他,所有人。有人说,世界总有人不幸,记者只是记录不幸。但是我觉得,有些时候,记者在记录不幸的同时,也在制造新的不幸。”。

此文一出,随即不久就有几篇长文相继发出,以从业者的角度对其提出了不同看法。

一位署名为GOOD说的特稿记者撰文《姚贝娜生前医院的那个医生淼哥:我就是你嘴里的那种“秃鹫记者”》写道:记者守在姚贝娜病房的门口首先是因为她是一个公众人物,公众人物跟普通老百姓不一样,她的一切外界都想知道,包括病情。既然发布了消息,记者就必然会到场。这个方案经纪公司和家属有没有商量过记者不负责检验,记者就知道,有了线索我们就得去。GOOD通过自己的经历谈到“记者不是冷血动物,我也曾跟采访对象一起流泪,采访一起冤案的母亲,她一边说,我一边默默流泪,19岁的大儿子“啪”的一枪就崩了,谁能受得了?但再怎么样手里的笔也不能停,我们的报道就是为她儿子伸冤的动力。回去写稿的时候,我要收起情绪,冷静地陈述,每一个记者都是这样做的,所以读者只能看到记者冷若冰霜的一面,因为职业要求我们客观,不受外界干扰,不受情绪左右。”

而本市一位曾经出入战地的记者也在微信谈到,如果《记者们在病房外,焦急地等待着她的死亡》这篇文章的观点成立,那么战地记者就是没人性的,那么社会新闻记者就是狼心狗肺的,那么当年报道了孙志刚案最终使得收容遣送制度被废除的记者,是不道德的。这个悖论是如此的明显。

与此同时,记者陈博的撰文《每人都有15分钟站上道德高地骂记者》也被广泛转发,其中坦言:“能时刻扮演好公众形象和写稿大牛,这是记者的本职,无关情怀。我有时候想,如果姚贝娜病逝时,全国媒体都静默呢,都回避呢,这对她才公平吗?目前见报的稿子,有很多泼脏水的吗?”

把媒体比作“秃鹫”不妥当

《新闻记者》主编刘鹏昨天在接受采访时谈到,“网络上一些把记者或媒体比作‘秃鹫’的说法,其实并不妥当。其实来自新闻史上的一个经典案例:1994年,黑人摄影师凯文·卡特拍摄的作品《饥饿的苏丹》,一个奄奄一息的小女孩伏在地上,一只巨大的秃鹫站在她旁边,等待她的死亡。这幅颇具震撼力的照片获得当年的普利策新闻奖,但是巨大的荣誉和批评同时而来,人们质疑摄影记者,为什么不去帮帮那个小女孩?几个月后,他自杀了,只留下一张字条:‘真的,真的对不起大家,生活的痛苦远远超过了欢乐的程度。’这个事往往作为批评记者只顾抢新闻,丧失了人性的典型案例。但实际上这是一个误会。当时的苏丹陷入战乱、贫穷和饥饿,这都不是一名记者能解决的。对凯文不应该要求更多。而且,凯文在拍好照片后,赶走了秃鹫。他的照片发表后,更是引起全世界对苏丹问题的重视。通过记者、媒体的报道,揭示社会问题,并促进社会问题的解决,这是更高意义上的道德。另外,凯文自杀前,患有严重的抑郁症,他的自杀也不能说与拍摄这张照片有简单的因果联系。将错就错的比喻,很可能将记者这个职业、这个群体‘污名化’。”

“大批记者围在病房外面,等待消息,也不能简单说是等待死亡,也许,等来的是病情好转的喜讯。他们只要没有表现出幸灾乐祸的心态,只要没有干扰医生的治疗、病人的休养,都可以看作是记者的职责,无可厚非。但是,在类似事件的采访中,也有一个一定要遵循的原则,就是避免侵扰悲痛,英文叫intrusion into  grief ,这是一项国际通行的新闻职业道德原则。”刘鹏提出的所谓侵扰悲痛,就是记者在采访不幸事件时,不应该因为自己的采访造成或加重当事人的悲伤和痛苦。“最常见的就是事件发生后,死难者家属悲痛欲绝,这时一群记者冲上去咔嚓咔嚓一顿闪光灯乱拍,甚至把话筒伸到家属面前让人家谈感想。当年包头空难后,还曾有电视记者向不知道噩耗的家属当场公布消息,然后追着拍摄他们悲痛的画面。这种情况下,让当事人有一段心理平静期;远距离拍摄,不突出嚎啕大哭的画面; 在采访前先致以真诚的慰问,都是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记者应该做的。比如当年敬一丹采访我驻南联盟使馆被炸人员家属,第一句话就是:真不该这时候来打扰你,但全国观众真的都十分关心你们……”

[观点摘录]

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院长张志安:尽管详细采访过程未公开,但:1.进入角膜摘除手术室采访前应提前获得家属应允,如进入后家属反对则应予配合,若记者态度诚恳、不宜过度批判;2.进入手术室未必侵犯隐私,要看具体拍摄了什么及刊登了什么;3.看报道,并未违背新闻伦理;4.经纪公司如未有提前契约,姚去世消息由谁先发布则无妨。

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教授吴飞:1.假装医护人员偷进太平间拍照这种事肯定太过了(这事是真的吗?)。2.就算有些读者想看明星遗容又如何呢?满足的也不过是他们的围观、窥探欲望。3.但记者们在医院里等待抢救结果没啥过错,只要不影响对病人的抢救。

清华大学教授王君超:(针对众多记者守候医院门口等消息)一码归一码。一般来说,为了公众利益在现场采访,只要不构成对当事人的骚扰和对其隐私权的侵犯,就不应受到指责。

【新闻晨报】

来源:深蓝财经

作者:徐宁

原创文章,作者:杜晟烨,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prnasia.com/blog/archives/10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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