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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保利新能源签订195MW电站买卖协议

联合光伏(常州)投资有限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八研究所及国电蒙电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旗下子公司江苏永能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买卖协议,有条件收购四十八所及国电蒙电旗下195MW光伏电站项目股权。

稳健推进光伏绿色生态合作组织内项目收购

香港和北京2013年12月20日电 /美通社/ -- 金保利新能源有限公司(“金保利新能源”或“本公司”,股份代号: 0686.HK金保利的第一大股东为招商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招商新能源”),中国领先的专注太阳能光伏电站投资和运营的企业,今日宣布旗下全资子公司联合光伏(常州)投资有限公司(“联合光伏(常州)”)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八研究所(“四十八所”)及国电蒙电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国电蒙电”)旗下子公司江苏永能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买卖协议,有条件收购四十八所及国电蒙电旗下195MW光伏电站项目股权,股权转让代价约为人民币304,617,210元。

根据买卖协议,联合光伏(常州)将向四十八所有条件收购国电托克托县40MW光伏电站项目之约89.78%股权及国电奈伦土默特左旗65MW光伏发电项目之55%股权,总装机容量为105MW,总现金代价不高于人民币145,559,810元;向国电蒙电有条件收购国电察哈尔右翼前旗50MW光伏发电项目之86.79%股权及国电乌拉特后旗40MW光伏发电项目之90.33%股权,总装机容量为90MW,总现金代价人民币159,057,400元。

上述买卖协议须符合先决条件包括:项目经营满足中国法规要求,项目核准及获得接入系统批复,满足法务、技术及财务等方面要求,与相关银行达成贷款协议分别融得不低于70%或80%之项目所需资金等。

按照协议,上述收购项目应不迟于2013年12月31日正式并网发电,且首年的上网小时数及上网发电量均需符合各方所设之目标。其中,国电察哈尔右翼前旗50MW光伏发电项目及国电乌拉特后旗40MW光伏发电项目已成功并网。

金保利新能源执行董事兼首席执行官李原先生表示:“金保利新能源此次收购光伏绿色生态合作组织(Photovoltaic Green-Ecosystem Organization,简称'PGO')第一批195MW光伏电站项目的完成,是PGO组织全产业链的全方位合作,代表了我们倡导的这种合作模式取得了里程碑式的成功。未来我们也将携手更多优秀的合作伙伴,将PGO组织的合作模式扩展至整个光伏产业,促进光伏发电事业的长期可持续健康发展,共同将中国光伏产业的美好蓝图变为现实。”

消息来源:金保利新能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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