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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学院院长采用全球原则用于法律教育

2013-09-27 16:39 4610
在最近规模较大的一次同类会议上,80多位来自全球各地的法学院院长和法学教授齐聚新加坡,出席2013年9月25日-27日的“全球法学院院长论坛”(Global Law Deans' Forum),采用一系列标准原则和成果用于法律教育。

新加坡2013年9月27日电 /美通社/ -- 在最近规模较大的一次同类会议上,80多位来自全球各地的法学院院长和法学教授齐聚新加坡,出席2013年9月25日-27日的“全球法学院院长论坛”(Global Law Deans' Forum),采用一系列标准原则和成果用于法律教育。这些全球性原则成果出自为期两年的地区法学院院长研讨会。研讨会由国际法学院协会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Law Schools) 赞助,汇聚了法学院领袖人物探讨适用于全球法律教育的共性和标准。

随着国内国际规范的不断变化,法律教育的面貌也在快速变换,由此推动了制定这些全球原则的需求。

制定的这些原则将作为一个基础,在此基础上国际法学院协会将继续与法律学者、法官、专业领域及其他利益相关方合作,为全球法律教育确立指导方针和建议措施。

国际法学院协会主席 Francis SL Wang 教授表示:“这些原则将作为进一步制定全球化法律教育倡议的基石,这个倡议将尊重我们的多样性同时将所有法律教学者连接起来为了培养新一代法学毕业生这个共同目标而努力。”

康奈尔法学院 (Cornell Law School) 副院长、国际法学院协会秘书长 Barbara Holden-Smith 教授对上述观点表示赞同,她补充说:“这解决了我们会员进一步制定全球法学教育标准的需求和要求。”

“全球法学院院长论坛”由新加坡国立大学 (National University of Singapore) 法学院(由院长陈西文 (Simon Chesterman) 教授领导)联合主办。可在国际法学院协会网站 http://www.ialsnet.org 上在线浏览这些原则。

消息来源:国际法学院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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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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