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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达光电与乐金显示器专利纠纷获胜:法院裁定乐金显示器全数侵犯友达四篇专利

2010-05-03 09:18 2528

新竹2010年5月3日电 /美通社亚洲/ -- 继美国德拉瓦州联邦地方法院(以下称“法院”) 于2010年2月16日裁定,乐金显示器(以下称“LGD”)全数侵犯友达光电在诉讼审理主张之四篇专利,美国同一法院再于2010年4月30日裁定,友达未侵犯LGD在诉讼审理主张之四篇专利,显示友达在此一重大专利诉讼中获胜,友达对此结果表示非常欣慰。

本案始于2006年12月,南韩LGD在美国向台湾友达光电及奇美电子提出专利侵权诉讼;友达随后向LGD提起反诉。案件于2009年6月进入审理。诉讼审理时,LGD向友达要求超过6.9亿美金之损害赔偿。历经大规模的法庭审理后,法院裁定LGD全数侵犯四篇友达专利,而友达未侵犯任何一篇LGD在诉讼审理提出之专利。友达认为LGD之要求不可理喻,针对法院拒绝LGD之要求,同时维持友达坚强专利技术并裁定LGD侵犯该等专利,友达感到相当振奋。

法院裁定LGD全数侵犯之四篇友达专利包括:美国专利号码6,778,160、 6,689,629、 7,125,157及7,090,506,各该专利技术分别协助改善液晶反应时间、改善液晶显示器可靠度、解决显示画面瑕疵、以及提供小尺寸手持装置所用之薄型结构。LGD侵权产品应用广泛,包括供电视、显示器、笔记型计算机、公用信息显示器及手机之液晶面板,自损害赔偿期间至案件审理时,采用LGD面板销售至美国之产品有相当大比例属于侵权产品。

基于法院裁定LGD侵权,友达将声请禁制令,制止LGD出口及销售侵犯友达专利技术之产品至美国。且因法院已同时裁定LGD诱使其客户侵犯友达专利,基于此裁定,友达希望LGD之客户立即停止自LGD购买未经许可之侵权产品于美国销售或使用,以免讼累。

身为全球领先的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TFT- LCD)设计、研发及制造公司之一,友达不断引领科技创新潮流,深耕于显示技术之研究及开发。2002年于台湾新竹科学园区成立之“友达科技中心”,是国内较大之光电研发中心,现有超过1,700名专业研发工程师。截至2009年底,友达已核准之全球专利达近6,000件,而申请中之专利亦达近5,500件,申请数量连续蝉连国内平面显示器产业之冠。

关于友达光电

友达光电是全球领先的液晶面板设计、研发及制造公司。友达光电产品涵盖1.2寸至65寸应用广泛的TFT-LCD面板,是全球少数供应大、中、小完整尺寸产品线之厂商。2009年营业额为人民币768亿元,拥有分布于台湾、中国大陆、美国、日本、韩国、新加坡、荷兰及捷克等世界营运据点。友达光电亦是全球第一家于美国纽约证交所(NYSE)股票公开上市之TFT-LCD制造公司。网址:AUO.com

免责声明

友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友达”或“本公司”)(台湾证交所交易代号:2409; 纽约证交所交易代号:AUO); 全球领先生产TFT-LCD之面板制造商,今天发布上述新闻。本新闻稿中之陈述除有关历史性事实外,尚包含美国1933年『证券法』第27A项和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21E项中定义的前瞻性陈述。这些前瞻性陈述根据本公司管理阶层当时包含有关未来营收,成本,财务表现,技术变化,产能,产能利用率,产出效益,制程及区域化多样性,未来扩充计划及营业策略及其它各相关事项等的期待、预测以及信念而编制。这些前瞻性陈述取决于许多可知或不可知风险及不确定性,且可能导致本公司的实际业绩可能会与前瞻性陈述所列明或意涵的业绩有重大差别。可能会引致实际业绩与前瞻性陈述所反映的业绩有重大差别的因素包括平面显示器产业发展的步伐及该等市场的需求增长、本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及接受度、本公司技术发展风险、竞争因素,及本公司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并在2009年5月27日刊登于第20-F表格的本公司2008年年报里所载的“风险因素”中述及之其它风险。

消息来源:友达光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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