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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拼多多”售假,“芭菲”洗衣液所有者中山玛尔公司一审胜诉

中山玛尔
2018-09-05 18:50 42641
中山玛尔日用品有限公司今日宣布,经多方搜集证据,花了大半年的时间,公司于近期告赢了“拼多多”:广东省中山市法院一审判决,2个售假者被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进行经济赔偿,平台方“拼多多”也被判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是首家告赢“拼多多”的消费品企业。

中山2018年9月5日电 /美通社/ -- 新电商“拼多多”在美国上市后,打假风波愈演愈烈,部分被假冒产品困扰的企业开始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利益。中国洗衣液品牌“芭菲(Pahnli)”的持有者 -- 中山玛尔日用品有限公司今日宣布,经多方搜集证据,花了大半年的时间,公司于近期告赢了“拼多多”:广东省中山市法院一审判决,2个售假者被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进行经济赔偿,平台方“拼多多”也被判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是首家告赢“拼多多”的消费品企业。

“我们花了大半年时间,终于告赢了‘拼多多’。”中山玛尔公司法务组负责人黄先生表示,这起诉讼起源于消费者的投诉。2017年下半年,玛尔公司收到多起消费者投诉,反映在“拼多多”上买到的“芭菲(Pahnli)”洗衣液质量低劣。

大术律师所受托处理这桩侵权案件。律师调查发现,“这些销售中的洗衣液均为假冒产品,且侵权链接多、销售数量大。而‘拼多多’没有审核商家的知识产权权属,缺乏基本的投诉机制,销售的‘芭菲(Pahnli)’洗衣液远低于市场价,以‘拼团’的形式为假冒产品的大量销售提供帮助。”

发送律师函后,‘拼多多’仍放任不管,导致损害后果扩大。于是,玛尔公司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7)粤2072民初13580号),中山玛尔公司作为原告,将“拼多多”的持有人 -- 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列为被告,同时将在“拼多多”上售卖假冒伪劣“芭菲(Pahnli)”的李召召、苑永辉追加为被告,诉三被告侵害“芭菲(Pahnli)”商标权(第11593302号注册商标)。2017年11月10日,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立案。

由于公司已委托律师进行证据保全,将“拼多多”平台上李召召、苑永辉售卖假冒“芭菲(Pahnli)”洗衣液的过程进行了电子证据公证,法院最终于2018年6月做出一审判决:“拼多多”、李召召、苑永辉自判决之日起立即停止侵害玛尔公司“芭菲(Pahnli)”商标权;李召召、苑永辉分别赔偿玛尔公司8万元和7.5万元;“拼多多”对李召召、苑永辉赔偿款中的3.5万元和4万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受社会舆论影响,“拼多多”近期也在持续打假。8月22日晚,“拼多多”公布“双打行动”阶段性说明:仅8月2日至8月9日期间,平台已强制关店1128家,下架商品近430万件,批量拦截疑似假冒商品链接超过45万条。

然而,中山玛尔公司法务组负责人黄先生表示,“即使在胜诉判决书下来后,‘拼多多’平台上依然有多个商家继续售卖假冒‘芭菲(Pahnli)’产品,顾客和我们投诉店铺或者投诉平台,大部分投诉都没有得到合适的处理。

黄先生说,根据内部统计,从7月29日到8月18日,公司依然收到25宗来自“拼多多”平台的顾客投诉,公司方面出面跟卖家和“拼多多”沟通,双方基本都不予理睬,公司又将消费者产品鉴定报告出具给该平台客服人员,对方仍不予采信,最后仅有几位卖家做出了赔偿。

“假冒产品多得简直防不胜防。”黄先生表示,公司还将继续向拼多多为主的平台施加压力,表述公司对商标专用权的重视;另一方面,也希望消费者在购买产品的同时,认清商家是否有合法授权,而公司也将继续投身于打假工作,维护自身品牌形象和消费者的权益。

对此,知识产权专业律师杨志强认为,“芭菲(Pahnli)”胜诉“拼多多”后仍然假货泛滥,可见电商平台的监管没有起到真正的作用,众多小品牌更加难以和“拼多多”这些巨头及其背后众多的卖家去抗衡。

消息来源:中山玛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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