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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ust AI @ TÜV SÜD 专栏第七期:探讨人工智能作为专利发明者的问题

2022-09-22 17:00 3055

广州2022年9月22日 /美通社/ --  欧盟人工智能法案将于2024年强制执行, 为协助中国人工智能相关企业提前应对即将到来的国际监管,TÜV南德意志集团(以下简称"TÜV南德")已推出人工智能评估服务:AI 质量架构评估方案。

本文为Trust AI@TÜV SÜD系列专栏的第七篇:探讨人工智能作为专利发明者的问题。


进入21世纪,特别是最近十年,随着计算机算力的飞速提升,人工智能技术取得了革命性的发展。AI技术已经广泛的进入每个人学习、生活和工作的各个领域,并在潜移默化中改变人们的行为习惯甚至是思维方式。值得关注的是,AI在辅助甚至替代人类活动和决策的同时,也会削弱人类自主活动和决策的能力。愈加"智能"与"自主"的AI对"以人类为中心"建立起来社会伦理和法律规范。带来冲击也将愈剧烈。

在上两期文章中,我们分别介绍和讨论了自动驾驶和远程生物识别(例如人脸识别)的伦理与法律问题。本期专栏我们将通过AI申请专利的案例进一步探讨AI在逐步融合人类社会的过程中所面临来自伦理与法律的挑战。

DABUS(Device for the Autonomous Bootstrapping of Unified Sentience)是由史蒂芬·泰勒博士(Stephen L. Thaler)开发的人工智能系统。与大多数AI不同,DABUS并不是一个辅助工具(用特定数据来解决某些特定的问题),它有能够模仿人脑运作的神经网络系统,可以独立进行发明创造。不需要给DABUS任何指令,只需向它提供物理世界的常识,它便可以根据记忆中对这些世界的了解,将记忆和某些启示组合,从而发明新产品。

自2018年底,泰勒博士的团队就开始向各国的知识产权局递交以DABUS作为发明人的两项发明专利的申请文件。虽然泰勒博士是DABUS代码的所有者,同时也是其系统及硬件的实际控制者,但泰勒博士并不自认为自己是这些发明的创造者。因为这些发明的实际创新过程都由DABUS完成,而不是人类,所以泰勒团队将AI系统DABUS指定为发明者。

这两项发明一个是食品容器(欧洲专利申请号EP18275136),另一个是应急闪烁信号灯(欧洲专利申请号EP3563896)。


这些申请先后被澳大利亚,美国,英国和欧洲等国家和地区的专利局拒绝申,理由都是:依据本国或联盟法律,AI不能被认可为专利发明者。泰勒博士随后向这些国家或地区的法院申请诉讼,但是最终都以败诉告终。下面我们以澳大利亚和南非的申请过程为例具体介绍这一创举对现行法律体系的挑战。

泰勒博士于2019年9月以DABUS为发明人向澳大利亚专利局提交了食品容器的专利申请。2020年9月澳大利亚专利局以AI作为发明人违反澳大利亚专利法(Patent  Act1990)为由驳回了该申请。随后泰勒博士向联邦法院提起诉讼。2021年7月,法庭宣判,结论是澳大利亚专利法并没有排除非人类的人工智能系统作为发明人的可能,因此,AI可以被认可为发明者。但是非人类的发明者不能申请发明专利,也不能成为发明专利的持有者。这是第一个承认AI可以作为专利的发明者(尽管AI不能申请专利也不能持有专利)的法律判决。

随后澳大利亚专利局宣布将进行上诉,但是宣称这一上诉并不代表澳大利亚政府对于这一具体案例的政策倾向,政府致力于在AI时代保障全体澳大利亚人民的利益。2022年4月,澳大利亚联邦法院驳回了初审法官的原判决,裁定AI作为专利的发明者并不符合现行澳大利亚专利法。

在2021年7月,南非通过了以DABUS为发明人,泰勒博士为申请人的专利申请。这是DABUS在世界上获得的首个专利授权。不过南非并没有实质性的专利审核系统,也没有对发明人的明确定义。南非对于专利申请,只需要专利申请书、专利产品名称、申请人和代理人,并且任何第三方都可以向法院申请取消已通过的专利授权。因此这一授权还不能被视为AI作为发明者这一争议性问题在人类法律层面上获得实质性的认可。

几乎可以肯定的是,未来AI将从目前的辅助工作,逐步进化至执行自主决策的任务和发明创造的活动。对AI的发明进行专利保护,无疑可以激励创新。但是在推进AI作为发明人的专利保护时,会遇到很多问题。上至法律与伦理原则,下至专利申请和专利认定的实操,都需要逐步探索,并进行更广泛的跨领域探讨,以构建适应时代发展,响应及时、鼓励创新的知识产权规则体系和规则。

DABUS在美国申请时,弗吉尼亚东区法庭的判决书中写道:"人工智能机器在专利法案下能否被认为是一个"发明者"?基于专利法的平实法律语言,清晰的答案是"否"(The clear answer is no.)。假以时日,随着人工智能进一步的渗入人类社会,任何法庭是否还能如此肯定的回答一个简单的"否"?

在计划于2024年强制执行的欧盟人工智能法案的草案中提供了多个政策选项, 监管力度从自愿,标注到全面强制管控,逐级加严,最终可能执行的是以风险评估为基础的分级管理制度。其核心的监管机制是建立类似产品认证的公告机构的强制认证制度。

TÜV南德作为全球领先的TIC (Testing, Inspection, Certification)第三方认证机构,在人工智能的审计领域也有着坚实的基础。

TÜV 南德大中华区的人工智能评估团队旨在帮助中国企业高质量的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开发并提供可信赖的人工智能相关产品与服务,经由TÜV南德的合规性检查及技术评估达到国际市场准入标准,并提供全生命周期的保障服务。


消息来源:TUV南德意志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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