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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主动寻求和消费者的最大公约数

2015-03-30 11:36

《企业观察报》评论员 冯超

  “我们不仅要降低创业门槛,让企业生出来,还要避免形成僵尸企业,要扶持它们,让它们活下来、活得好。”3月2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工商总局研究部署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总理说:“我们既要有顶天立地的大企业,更要有铺天盖地的小企业,一方面保障就业,一方面培育更多的成长型企业。”

  最近,无论是主政者还是普通民众都在关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固然,在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的当下,通过切实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把“玻璃门”打破,将“高门槛”削平,是为增强市场活力注射一针强心剂。并且已经初见药效——据工商总局统计,商事制度改革一年来,全国新登记企业383.23万户。

  但是,在市场准入门槛进一步降低,市场活力被进一步激发的同时,还有另一组数据我们绝不能小觑——中国政法大学李曙光教授经过大量调研曾得出一个破产企业数据,全国每年约有75万到80万家企业退出市场。总理之所以说要让企业“活下去”,与初创企业生存艰难的现状不无关联。按照既有数据,这300多万初创企业,虽然跨过了第一个门槛,但很快迎来两三年的艰难期。

  一个佐证是,来自工商总局局长张茅透露的数据:我国中小企业平均寿命只有3.7年,其中,小微企业还不到3年。该如何理解这一数据?事实上,大部分初创企业自然要归于中小或小微企业。当然,世界上任何地方的初创企业生存率都不会比成熟企业高,但中国很多企业,尤其是初创企业的确活得不太好——有统计数据显示,欧洲、日本中小企业的平均寿命为12.5年,美国竞争相对激烈,中小企业的平均寿命也达8.2年。

  企业经营难以为继,甚至走到破产的地步,成本问题无疑是拖垮它的最直接负担。让企业“活得好”,政府最插得上手的就是降低企业遭遇的制度成本。

  当然,降低成本,并不容易。比如社保问题,坊间热议“五险一金”企业负担过高。“五险一金”占工资总额的40%至50%,这一比例意味着什么?如果一个工薪阶层每月到手的工资(含税)6000元,那么他的雇主,即企业要为他掏出10000元甚至12000元的真金白银。而在发达国家,同样这个数据要低得多,往往只有15%、17%、20%左右。降低这部分成本,要求在整个社保制度改革中,各省(市)还应该加大公共财政投入。目前社会保障支出只占我国财政支出的12%,远低于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30%至50%的比例,现在一些中等收入国家财政对社保的支出也有20%以上。而据中国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所发布的2014年企业负担的数据表明,人工成本上涨已连续两年位居企业各项负担首位。

  又如土地使用成本问题。有数据显示,中国一线城市,一座建筑,土地成本能达到 70%以上,全国平均大概是50%左右。而在发达国家,企业对这部分的成本付出较低,如有的中国的厂商去澳大利亚投资,土地成本占建筑的成本比例仅为13%左右。当然,土地成本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在制度层面,目前依然缺乏一个系统性的有利于企业降低成本的举措。

  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首先就要在观念上动大手术,自上而下,敦促相关部门树立改革的意愿,真正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打造创业型社会。推进起来,不妨让相应改革举措以是否有利于减轻中小企业、初创企业负担为评判标准。

  其次,应在发展模式上动大手术,改变政府主导资源配置的发展模式,让市场的归市场。这其中既要深度推进反腐败,又要扼制不作为、乱作为,防止部分行政管理人员从企业那里牟取私利,导致企业相应成本的上升。因此,需要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及加大对侵害企业权利的机构和个人的查处。

  再次,就是在制度改革上动大手术。比如在立法上,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产权保护的法律和法规。2002年我国颁布了中小企业促进法,并于2003年1月1日开始执行,但是囿于2002年对于民营经济及中小企业的认识,这一法律大多为建议性、指导性的条款,对相关各方缺乏约束力。减少中小企业的制度性负担,就需要修订中小企业促进法或制定中小企业基本法,加强对中小企业的产权保护,提升中小企业的自我保护能力。又如,上述社会保障制度和土地制度,改革虽然已经提上日程,但在最近的两会上,依然成为企业家代表最为关注的议题,显然改革力度还远远不够。

  对于企业本身,能够把控的往往只能是财务成本。在这一过程中,企业优胜劣汰,无可厚非,但对改革来说,就是要帮助企业解决制度成本问题,不让企业因为不合理的制度设计失去成长的机会。

消息来源:企业观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