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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律商联讯首届法律高峰论坛-上海专场精彩论述纪要

2014-06-17 11:08 10441
2014年律商联讯在中国召开首届法律高峰论坛,先后于北京 (5月22日)、 上海(6月12日)召开专场,每场都吸引近180名企业法务到场参与,堪称业内盛事。

上海2014年6月17日电 /美通社/ -- 继北京专场成功举办之后,LexisNexis律商联讯于6月12日在上海召开首届法律高峰论坛上海专场,为了打造律商特邀作者以及用户的交流平台,主办方邀请到资深律所合伙人及企业总法律顾问与所有参会企业法务分享劳动法及公司法相关热点话题,其中法务管理360的圆桌讨论环节得到了与会宾客的一致好评。

2014年律商联讯在中国召开首届法律高峰论坛,先后于北京 (5月22日)、 上海(6月12日)召开专场,每场都吸引近180名企业法务到场参与,堪称业内盛事。

峰会宗旨:打造同行之间交流的平台

峰会开场致辞嘉宾:律商联讯中国区总经理冯宝真女士(左),上海律师协会副会长陈乃蔚律师(右)
峰会开场致辞嘉宾:律商联讯中国区总经理冯宝真女士(左),
上海律师协会副会长陈乃蔚律师(右)

律商联讯中国区总经理冯宝真女士指出,公司非常看重公司法务这个群体,希望为大家搭建值得信赖的交流平台。在过去几年,公司通过不同主题的研讨会,增加公司法务与律师之间,以及法务与法务之间的互动。在活动现场,企业法务不仅认识了业务领域的权威专家,也遇到了很久没见面的老朋友,同时有机会结交更多志同道合的新伙伴。拿2013年举例,律商联讯举办的活动大约有20多场,每一场都得到了企业法务以及律商合作律所的支持。

冯女士指出,今年召开的首届律商联讯法律高峰论坛,希望把它打造成一个律商作者和律商用户专属的交流平台。除了专家们带来的精彩主题分享之外,还专门设立了互动的交流分享环节--法务管理360。这个环节的灵感源于与客户的交流,因为常有客户提出希望律商可以组建更多同行之间探讨和交流的机会,所以公司在在首届峰会上为律商合作律所和企业法务用户创造这样的机会,以更好地拉近彼此间的距离。

首届峰会按照企业法务近期最关心的领域分设了上午的劳动法专场以及下午的公司法及法务管理专场。

上海律师协会副会长、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乃蔚作为上海专场的开场致辞嘉宾,向与会宾客介绍到2013年上海已拥有16000名注册律师;到2013年年底上海律师业人均创收达到了55万,位居全国之首。此外,上海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排头兵,自贸区的建立和进一步的深化改革,对跨地域的法律专业服务提出了更多的需求,律商联讯提供的“优质法律检索服务”,帮助广大法律人士提升了软实力,律商联讯是上海律师协会的老朋友,合作频繁,举办律商法务高峰论坛这样的活动对于沪上律师互相交流、提高工作能力大有裨益,希望2014年律商联讯推出最新的革命性产品-律商联讯隆重向与会者宣布将中国作为其律商实践指引(Lexis® Practical Guidance)能够更好的帮助广大沪上法律人士。

峰会纪实 -- 上午劳动法专场

上午劳动法专场嘉宾,左起分别为: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马建军律师, 阿迪达斯大中华区总法务益晨旭女士, 大昌华嘉中国全国法务和政府事务经理邱嘉和先生, 蓝白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陆胤律师
上午劳动法专场嘉宾,左起分别为:
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马建军律师,
阿迪达斯大中华区总法务益晨旭女士,
大昌华嘉中国全国法务和政府事务经理邱嘉和先生,
蓝白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陆胤律师

上午劳动法专场的主题分享由著名劳动法专家,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马建军律师带来。马律师回顾了自2007年起劳动相关立法的重大变化以及这些变化的前因后果。其中对于《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实施,马律师认为影响比较大的几个方面为:企业的用工成本增加;从短期看,相对一段时间内使劳动争议的数量大幅上升;重要的影响是用调整个别劳动关系的方法来调整所有的劳动纠纷,而并没有真正解决劳动关系中的一些问题,比如说集体合同履行中产生中的产生的集体争议。与个体劳动争议案件的上升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法律对集体劳动关系的调整是不到位的。现在的劳动争议当中,特别是集体争议当中出现了两个非常突出的现象:一个是政府在集体争议解决中承担主要角色,政府以维稳作为出发点来解决集体争议,就是要稳定局面。二是集体争议通常一种无序的状态,来势快,缺乏理性,没有工会,就没有沟通,没有对话。给法律上面带来了很大的难题。这样的状况引发了法律各界人士的关注,也引发了政府的思考,上海政府已将集体协商、集体合同纳入立法考虑。 长久来看,罢工等集体性事件和集体争议一定会获得关注,甚至倒逼立法。  

马建军律师的演讲综合了立法回顾、现状思考以及对未来的预测与展望,引起了热烈的反响。在劳动法话题的演讲之后,律商联讯亚太区产品研发中心的总监陈旻女士以及内容开发专员魏玮分别向在座的企业用户介绍了律商用户至上的产品研发原则以及亚洲首发的全新实务类解决方案律商实践指引(Lexis® Practical Guidance)。

上午劳动法专场的嘉宾讨论环节,题目是:企业在劳动关系管理中的“合规”与“应变”。马建军律师主持了这一环节,并邀请了阿迪达斯大中华区的总法律顾问益晨旭女士、DKSH中国的全国法务和政府事务经理邱嘉和先生、蓝白律师事务所的首席合伙人陆胤律师参与了讨论。

对于企业中的民主程序问题,益晨旭女士谈了她的困惑与经验。比如民主程序应该怎么走?从企业的角度来说是否应该引进工会制度?工会将会是什么角色?目前是用了多维的方法解决民主流程的问题,包括网络化的全公司通告、定期会议和员工的培训。对于重大事项,尤其是涉及到员工自身福利的部分,还要求员工签字确认,如员工手册,入职培训资料等。DKSH的邱嘉和先生也谈到他有同样的一些困惑,并且表示有些事项有操作难度。比如,对于没有工会的企业,有不同的事业单位,有不同的阶层人员,而什么样的组织才算是有足够的民主性、代表性来履行这些程序。修改员工手册等问题每次都要咨询外部的律师。陆胤律师则表示,民主管理本身就需要有对信息的管理,向员工披露什么样的信息,向员工传递什么样的信息,然后向员工收集什么样的一些信息,本身都是民主管理的有机部分。我们的立法上写的比较原则,甚至可以说是有一些落后的,而在实践中企业已经有所突破,这种突破反而有助于达到立法本意。

几位专家还就“劳务派遣”问题进行了分享。益女士提出人力资源和法务部门的沟通一定是要非常的密切,而且法务要前置。 陆胤律师则指出,现在派遣公司经常推的方案是,让用人单位不必担心比例等风险,实务性的事情由派遣公司继续做,管理费由派遣公司收。但真正的风险是在用人单位,需要谨慎。

最后一个问题是“劳动争议方面法务部门和人事部门之间如何协调”。大家一致强调了紧密沟通。益女士还特别提出为人事部门进行劳动法培训,并借助律商联讯的内容为人事部制作了培训手册。

在问答环节中,听众与几位嘉宾进行了现场交流,上午的会议在亦庄亦谐又意犹未尽的气氛中告一段落。

峰会纪实 -- 下午公司法及法务管理专场

下午公司法及法务管理专场,左起分别为: Jones Day合伙人袁黎明律师, 1号店总法律顾问高唤栋先生, 通力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秦悦民律师, Greenberg Traurig管理合伙人漆俊律师, Kimberly-Clark中国总法律顾问谷啸先生
下午公司法及法务管理专场,左起分别为:
Jones Day合伙人袁黎明律师,
1号店总法律顾问高唤栋先生,
通力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秦悦民律师,
Greenberg Traurig管理合伙人漆俊律师,
Kimberly-Clark中国总法律顾问谷啸先生

下午的劳动法及法务管理专场一开始,律商联讯中国区总经理冯宝真女士与来宾分享了“律商联讯法律高峰论坛”北京专场的视频片段,并由产品应用顾问任玉昕为大家介绍了旗舰产品律商网的一些最新动态。

随后,美国众达律师事务所(Jones Day)合伙人袁黎明律师带来“规制变化新趋势及其背景之下的公司法务 -- 机遇与挑战”的主题演讲。袁律师与大家分享了规制、合规方面近一两年来的背景;公司法修改、上海自贸区方面的经验;以及规制强化中大家比较关心的反垄断等问题。袁律师认为,目前是规制缓和与强化并存,而“强化为主”。比如《公司法》对出资问题的松动,对于很多企业仍需要在《公司章程》中进行约定与安排,实质没有很大变化。自贸区的“负面清单”政策,在本质上与“指导目录”有多大区别也未见分晓。而在反商业贿赂方面,则明显进行了强化。袁律师用一些案例进行了说明,并且强调在公司并购中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企业提出对目标公司的反商业贿赂进行详细的尽职调查。也有越来越多的公司在进一步规范自己的商业行为,进行内部合规。

法务管理360环节,圆桌讨论时刻
法务管理360环节,圆桌讨论时刻

在袁律师的演讲后,开始了本次高峰论坛的创新特色环节“圆桌讨论 -- 法务管理360°”。主办方根据与会来宾会前报名时选择的话题进行座位安排,峰会现场,所有来宾与同桌的成员热烈讨论了所选的话题,之后每一个话题分别派出代表上台与大家分享了讨论成果,比如,

江苏良翰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刘宏伟律师,代表所在小组提出,《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以及上海自贸区政策,对于律师和法务的的影响都非常大。不仅是《公司法》,也包括很多其它的行政法规或者是规范性文件,以及在政府部门的政策制定者之间的口头传达的想法,都对这个公司的投资和运营产生很重要的影响。要注意经常和政府部门及各行业协会保持高度沟通和交流。同时也讨论到《公司法》关于注册资本的实收和认缴的区别和在实践当中的应用。因为目前是“认缴制”的形式,那么以前可以到工商局去进行核实实收资本。而在中国目前这个信用体系还很不健全的情况之下,有政府的“背书”对于我们开展是很有帮助的,但是《公司法》出台以后政府已经不“背书”了。接下来怎么办?这是我们每一位面临的问题。

家乐氏的法务邰璐女士,代表所在小组与大家分享了不同类型的企业中不同的法务管理文化,即企业特性、行业特性对法务管理工作的要求和挑战。

耐世特汽车系统的法务总监裔建民先生,代表所在小组明确表示反垄断方面的规制强化,给企业和企业法务带来了巨大挑战,比如横向价格协议、纵向对经销商转售价格的限制等都属于非法,很多企业的一贯性做法被颠覆。

此外,来宾们还在反商业贿赂和完善内部及合同管理方面进行了交流与分享。法务管理360环节的热烈气氛使在场每一位为之动容,不断有嘉宾表示对这个环节的喜爱并期望主办方可以在今后的每一届峰会里延续这个环节,给企业法务交流以及展示风采的机会。

法务管理360圆桌讨论分享后,主办方邀请到来自1号店的总法律顾问高唤栋律师、通立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秦悦民律师、Greenberg Traurig管理合伙人漆俊律师和Kimberly-Clark China总法律顾问谷啸律师为圆桌讨论各组的分享进行点评并分享了自己的经验。

高唤栋律师提出:第一,法律环境、商业环境变化都很快,每个人要学习;第二,作为公司的法务,要善于了解公司的业务,把公司从不能做的业务合法变成可做的业务 -- 这个难度很大,要求每个人的智慧和经验的积累。

秦悦民律师则提到,公司登记制度的变化背景是“政府不再承受不该承受之重”。目前社会转型了,很多事情政府不该承受那么多了。怎么办?很多事情需要由律师来“背书”,律师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漆俊律师认为商业贿赂的定义包含三个要素:一、没有记帐或者没有准确记帐的;二、给予对方单位或个人的;三、任何现金或实物都有可能被认定为商业贿赂。怎么保证己方和对方都把帐记对,是企业必须注意的问题。客户的会议、旅行、年会的赞助,这也是工商局这几年打击的重点。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公对公的帐目,很可能被视为商业贿赂。

谷啸律师则谈了合同管理问题。谷律师认为,不同类型的企业,肯定要有不同的合同管理制度以及自己的特点。企业既要注意合同模板的制定、也要注意合同版本的升级。把合同裁成不同的模块,不同的章节,不同的条款,利用一种类似于人工智能的方式,来替代僵硬、固定的合同版本是一个好的方式。所有的魔鬼都在细节里面,需要我们要非常认真的、非常谨慎的要一点一点的去做好每一个细节。但这还不够,还要用一种“无所在”的心去做“有所在”的事情——可以说看合同、或者是说合同存档、归类、盖章这些事情,如果我们用充满了好奇心去看,就可以把每一件事情都做的更好。

嘉宾点评后是现场问答环节,来宾再次与专家进行了热烈的互动。

最后,律商联讯中国区总经理冯宝真女士做了本次高峰论坛的闭幕致辞。冯女士表示,律商联讯二百年来始终致力于通过先进的科技,把较好的内容,用最简单的方法传递给用户。“中国智慧成就中国法律精英”是律商中国每一天争取的目标跟成就,而这句话的核心正是在座每天一位来宾!“你们是国家发展背后真正的动力跟基础,我们真的很幸运可以得到你们的信任跟认可,允许我们把你们的智慧跟经验通过我们的平台传递给更多的中国法律人。”

消息来源:LexisNexis 律商联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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