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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写开头?

以色列著名作家阿摩司·奥兹在《故事开始了》一书中说,开始讲一个故事,就像是在餐馆里跟一个素昧平生的人调情。他提到了契诃夫的小说《带狗的女人》。故事里的男主人公古罗夫想跟一位刚到当地的女人搭讪。他正在公园里吃饭,那个女人带着一条狮子狗坐在旁边的一桌。他亲切地招呼那条小狗,但到小狗凑近之后又摇着手指吓唬它。直到那个女人脸一红:“它不咬人”。古罗夫趁机请求她,允许他给那条狗一根骨头。于是,两个人就搭上了话。

tell them your story

故事就是这样开头的。奥兹说,几乎每个故事的开头都是一根骨头,用这根骨头去逗引小狗,再通过小狗接近那个女人。

这个比喻真是新奇而又香艳。但每个写作者都知道,想要找到一个好的开头,真是要绞尽脑汁,一点浪漫的感觉都没有。

奥兹拿十篇小说的开头为例,讲述了他的“开头观”。他说,开头就是作者和读者之间的“合同”。像托尔斯泰在《安娜·卡列尼娜》里著名的开头:“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一看就知道,作者要一本正经地讲人生的大道理了。福克纳的《喧哗与骚动》,叙述冗长而繁琐,似乎摆明了就是要告诉你,此处票价很贵,而且决不讨价还价,如果你没有做好心理准备,最好不要打算进场。

尽管奥兹谈的是开头,但他实际上关注的是整个故事的结构。在他举的例子中,有很多开头都是要读完整个故事,再回头读开头,才会恍然大悟的。比如契诃夫的《罗特希尔德的小提琴》,从一开始就让你摸不着头脑。故事的主人公不是罗特希尔德,那个小提琴一开始也不是他的,而是另外一个绰号叫“青铜”的老犹太人的。这个老犹太人看起来粗俗猥琐,没心没肺,他是开棺材铺的,天天算计别人怎么还不死掉。他不愿意接受小孩子棺材的订单,因为小棺材利薄。到最后,我们才知道,“青铜”原本有个不幸夭折的小女孩,他硬起一副铁石心肠,为的是不再撕开心灵的伤口。“青铜”去世之后,把小提琴赠送给了年轻人罗特希尔德。罗特希尔德用这把小提琴,拉出了哀伤得不可言喻的旋律。

奥兹最后讲到,他的这本书其实是让读者领会,如何慢慢品味文学作品。他回忆自己还是个小男孩的时候,一位护士给班上的男生讲生理卫生课。那个护士在黑板上画出了生殖系统的示意图,描述了各个器官,讲解了精子和卵子,而且把性病是什么都讲得一清二楚。奥茨说,她把一切都告诉我们了,唯独没有告诉我们,在这个过程中有美妙的乐趣。糟糕的文学评论家也是一样,他们把一切知识和细节都告诉我们了:主题、技巧、结构、隐喻、社会背景等等,唯独没有告诉我们,阅读过程中那美妙的乐趣。

法国哲学家罗兰·巴特说,作者已经死了。他的意思是说,作者并不独占对文本的解释,一旦被写了出来,文本便是独立的,读者也会根据自己的经验去参与和体会。奥兹也说,阅读就是一种游戏,有时是捉迷藏,有时是扑克牌,有时是恶作剧。有时候是捉弄人的求爱,承诺了却不兑现,有时候兑现的是从未承诺的东西。有时候,作者会在“合同”里留下小字的附属细则,如果不仔细看就会上当受骗。有时候,如果你过分地陷入这些小字的细则,又会只见树木不见森林。

这也正是我心目中理想的写作和阅读。我自己最喜欢的风格是蒙田的《随笔集》。蒙田的随笔,有时候会突然离题万里,绕着绕着就不知道到哪里去了。他写《赛亚岛的风俗》,快写完了才出现赛亚岛。《论西塞罗》,根本就没有谈西塞罗。《论有其父必有其子》,其实说的是作者对医学的不信任。可是蒙田并非率尔操觚,他是一个对风格有着自觉追求的作家。他追求的就是这种意之所至,笔之所至的风格,是“无定形和不规则的话语”。蒙田在自己签的合同里说的很清楚:“我知道我在叙述的时候缺乏次序,但是今后在这部作品中叙述这些故事时也不见得会遵守。”他追求的恰是这种看似散漫的空灵。就像林语堂说的,有时候和同伴回家的时候,会故意不走大路,有意炫耀一下自己对地形的熟悉,悄悄地走小路,赶在同伴的前面到家,看看他们惊异的神色,心中小小地得意一下。

我一开始写这个专栏的时候,就是想写的很散漫,可惜恶评如潮。于是,我只好换了写作的风格。这种风格有时候被称作“华尔街日报体”,就是从一件小事讲起,渐渐切入宏大的主题。用历史的细节,新奇的故事,来做骨头,引逗小狗和小狗的主人。这种写法效果很好,但其实并不难。

好莱坞的著名编剧Christopher Volger写过一本《作家之路》。他几乎把看家底的秘诀都告诉大家了。很多好莱坞大片的故事情节,都遵循着一个套路。这个套路的理论指导是神话学家坎贝尔的《千神一面》。坎贝尔发现,世界各地的远古神话都有一个类似的模式,就是英雄成长的故事。英雄先在一个自己熟悉的日常生活世界里,但突然遇到一件触发性的事件,一步跨出了自己的家园,被迫走上冒险的历程。他要有一个导师,一群小伙伴,还得有一个强大的敌人。冒险结束之后,英雄会回到他原来的世界,但他已经经历了脱胎换骨的变化。千神一面,万变不离其宗。有经验的编剧甚至能告诉你,大概写到第几页,反面人物就要出现了。故事的高潮,最好是放在五分之四的地方。

有了套路,写作就不是什么难事。但那种自由散漫的气质也慢慢被消磨掉了。这样写出来的文章,犹如一个修饰得整整齐齐、干干净净的花园,美丽是很美丽,但总是觉得少了些什么。

有个日本僧人是园艺高手。有一天,他的徒儿打扫花园,把刚刚飘落的叶子扫的干干净净。结果这位僧人非常生气,他又把落叶都倒在小径上,而且要倒得像刚刚被风吹落的那样。你可能会说了,这不是吃饱了撑的吗?凭你再怎么能工巧匠,也不如一夜秋风、绿肥红瘦,这是在折腾什么呢?

你算是说对了。不做无聊之事,何以遣有涯之生。要不是心里有那么点不知所起,一往情深的追忆,谁会干这种事情。

注:本文提到的几本书是:阿摩司·奥兹,《故事开始了》。他举例讲到的小说除了契诃夫、卡夫卡、果戈理、马尔克斯、卡佛这些世界知名的作家,还有他格外钟情的一些犹太作家。蒙田,《随笔集》。蒙田的文风格外让中国读者不适应,于是出现了很多选本,按照他的主题,把他的文章重新编排整理。克里斯多夫·佛格勒,《作家之路:从英雄旅程学习说一个好故事》,类似的书还有:布莱克·斯奈德,《救猫咪:电影编剧宝典》;威廉·M·麦克斯,《你的剧本逊毙了》。关于华尔街日报体,可以参见:威廉·E·布隆代尔,《华尔街日报是如何讲故事的》。

来源:FT中文网

作者:何帆

原创文章,作者:王琪,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prnasia.com/blog/archives/8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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