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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圈内的明规则:“车马费”的由来

记者圈内的明规则:“车马费”的由来
记者圈内的明规则:“车马费”的由来

编者注:“车马费”,一种在记者与公关之间心照不宣的费用。目前,在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的媒体记者“车马费”的行情,也早已跟随连年暴涨的物价,从最初的100元,上涨至现在200-500元不等,门户网站编辑和主流平面媒体记者的车马费通常在300以上,而电视台记者每位则在500-1000元。

在中国,记者只要去采访,不管是公司开业或是领导会见,都会领到一个厚薄不均的“车马费”。记者圈内叫“信封”,也叫“红包”。公关公司将此类报酬称为“车马费”,这是中国媒体活动上一个普遍存在的特点,但批评人士称,在竞争日益激烈的新闻市场上,这种做法会导致报道失实。

“信封”只存在与大陆媒体。据相关网文介绍,这股风气兴起于上世纪90年代初的上海。

当时的上海只有3报2台(《解放日报》、《新民晚报》、《文汇报》、上海广播电台和上海电视台),记者1个月薪水大约是1千元出头。

外国企业刚进入中国大陆后,沿用了在本国的习惯,即每次新闻发布会都选在四星或者五星酒店召开,但当时的大陆记者因为收入原因,只能骑自行车或者搭公交车到酒店参加记者会。但当年五星和四星的酒店给大陆民众的感觉比现在要高档很多,时间一长,到高级饭店参加记者会的大陆记者都觉得面子上很尴尬,况且许多时候,大陆记者因为等公交车的原因,经常还会迟到。持续一段时间后,外企开始付费让大陆记者坐出租车前往记者会现场,新闻发布方会给大陆记者报销出租车费。

但这样又有另一个问题:记者回去的出租车费单据还得寄给外企,而当时又没有快递,报销流程非常琐碎。这种麻烦一直持续到90年代中期,出于对报销流程琐碎的忍无可忍,当时所有在上海的外资企业相关人员聚在一起,开了一个行业内部会议。在这个会议上,外企一致同意将报销出租车费直接折算成现金,也就是现在俗称的“车马费”,而金额被定为100元。

还有一种说法是车马费与某上市公关公司有关,说这个公司的几个创立人是媒体人出身,深感媒体同行收入低的现状,所以将记者参加会议的打车费给报销了,这个费用的名称就叫车马费。

在此后几年中,大多数公关公司又将原本准备的纪念品取消,折成现金加进了车马费中。再后来,车马费被“市场化”,逐渐变成大陆公关公司的行规,甚至连政府的新闻发布会,有时都会准备车马费。

“这很糟糕。对中国新闻业来说,这很尴尬……是一种腐败,”香港大学新闻及传媒研究中心总监陈婉莹表示。“并不是说新闻记者认可这种行为——这个圈子的人都知道这是不对的。”

记者们将分发的这笔钱称为“红包”,就像在重大节日时长辈给孩子们塞满现金的信封一样。这是一种例行做法,已成为中国许多记者一个重要收入来源。

伟达公关北京公司董事总经理郭景良表示,这笔费用(电视台工作人员的车马费可达1200元人民币,因为他们不得不“扛着设备到处跑,通常有3个工作人员”)的数额得到了中国公共关系协会的同意。郭景良表示:“支付的金额有标准,是专门针对交通费用的。”

其他业内高管质疑是否存在任何正式的行业协议,而中国公共关系协会的一位代表称:“你既不能说我们鼓励这种做法,也不能说我们反对这种做法。”但这笔费用颇为普遍,或者说像批评人士指出的那样,每位记者200元人民币的车马费,远远超过在中国任何一个城市打车穿城的平均开销,对此没人存在异议。

香港大学的陈婉莹认为,允许这笔支出的跨国公司至少也应负部分责任。但一些公司极力撇清关系。

中国一些最有声望的出版物,例如商业杂志《财经》和《经济观察报》,禁止其记者收钱。

然而,其它传媒没有急于效仿,在一定程度上是出于压低薪资的需要。对于中国许多日益商业化的报纸来说,激烈的竞争意味着利润空间缩小。

在印度和印度尼西亚等其它发展中经济体,类似费用也颇为普遍,较低的薪资水平,加大了编辑和记者收受贿赂的诱惑。

在中国,政府已试图清理一些不当行为。中国政府于2011年4月份发布规定,禁止省级刊物的记者收取酬金,不得为有利报道索取财物,或是提供有偿新闻。

这些规定反映出一个事实:尽管公司付钱给记者可能对传媒业产生腐败的影响,但至少在某些情况下,新闻机构可能并不是被动的受害者。

本文编辑内容整理自网络,引用出处:
http://www.qiuchaoju.com/bbs/viewthread.php?tid=1938&page=1
http://news.qq.com/a/20081106/00300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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