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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不新闻?业内人士透视中国新闻媒体腐败

有偿不新闻?业内人士透视中国新闻媒体腐败

编者按: 《纽约时报》日前对存在于中国新闻界的”有偿新闻”现象进行了报道,其内容对于中国读者来说了无新意,但也给中国新闻工作者、研究者一个重新探讨”有偿新闻”背后成因以及如何消除”有偿新闻”一个契机。本期几位业内专业人士的发言,或者会对我们认识”有偿新闻”现象给予某些启发。

陈婉莹:香港大学新闻及传媒研究中心总监、教授

时代周报:《纽约时报》日前刊发的有关中国媒体有偿报道的文章引发巨大的争议,你对此怎么评论?

陈婉莹:这主要还是制度透明化的问题。《纽约时报》这篇文章讲得还不够深入,虽触及到了中国媒体的难言之隐和痛处,读文章我也感觉丢脸和难过,但对我们来说,文中反映到的问题是公开的,不是秘密,文章没有涉及到收红包和软文的根源、制度的问题,这才是问题的核心。

时代周报:你在美国做过多年记者,现在在香港工作,相对中国这种有偿新闻,西方媒体是怎么处理的?

陈婉莹:美国一般的主流报纸对此要求很严,不可能收了钱把广告当成新闻发。美国媒体和中国有很大不同。美国媒体版面也卖软文,但会标明是广告,不能把广告当成新闻,不会出现中国软文这种形式。不过有时可能“广告字样”的字体会小一点。

时代周报:中国媒体“有偿新闻”和“红包”等现象,是当下公开的秘密,这种潜规则是否能够杜绝?

陈婉莹:问题是中国的有偿新闻,成为了上下接受的制度。媒体从业者的收入普遍较低,媒体老板把红包当成收入的一部分,压低工资,这是不对的。其实有关主管部门完全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不能把收红包的责任推到记者身上,虽然记者个人新闻道德的问题也很重要。还有,《纽约时报》提到有媒体明码实价以有偿新闻牟利,那更是机构性的腐败了。

时代周报:那么究竟该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呢?能否对比香港媒体如何处理有偿新闻的情况,具体谈谈?

陈婉莹:在我看来,中国的新闻总署和记协,完全可以纠正这一问题,只要发布一个杜绝有偿新闻的文件,严格执行。此外一些大媒体,党媒和有影响的报业集团可以先做起来,制定一个媒体公约和行业道德守则。比如广州的媒体可以领先召集起来做出承诺,不再拿红包不再做有偿新闻。

在香港,有偿新闻违法成本很高,廉政公署可以抓人,不需要有证据和线索。比如有人在媒体收入只有一万港币,却可以买豪宅、豪车,钱从哪里来的?按照香港反贪条例,如果有人财产跟收入不对称的话,就可被廉政公署请喝咖啡,要你解释。

时代周报:中国媒体的情况比较复杂,如果往深层次讨论,是否就涉及到媒体伦理和薪酬考核的问题?

陈婉莹:之前我们在汕头大学做过一次媒体研究会,议题就是讨论中国的媒体伦理。媒体必须提前加强自律,制定自己的行业守则,这样才能保证媒体自身的公信力。中国媒体的薪酬考核和体系确实很成问题,西方和香港的媒体实行的是月薪和年薪制,新闻从业者做的还是个良心活,没有好稿子,心里就发毛。没有中国大陆媒体那么量化评估,底薪很低,主要靠工分和稿酬,主管打分评比,这样就会促使记者跑会、跑线、拿红包,管理效率也低下。

不应否认中国媒体的贡献

王文

北京资深媒体人

中国媒体界的有偿报道、红包甚至敲诈勒索的现象是有的,一些领域甚至还比较严重,但不应该否认全部中国媒体的贡献,更不至于上升到“腐败是中国记者的生活方式”的程度。一般看来,这些媒体负面现象,在国际新闻、国内高层政治的报道领域比较少,甚至没有;但经济、金融、娱乐尤其是一些产业类报道方面会相对糟糕一些。

“车马费”、“软文”等现象与中国不少媒体广告采编不分有关。在一些地方,记者的经营压力很大。要杜绝这些现象,需要从媒体的内外制度层面加以完善,更重要的是,要重塑记者行业的尊严。这包括提高记者待遇、完善与记者权益保障相关的法律等,加强媒体竞争,促进媒体行业的良性市场化,加大媒体监督,同时也要加强媒体管理,要求采编与广告、经营分离,这样那些负面现象自然就会越来越少。

“车马费”需要严查,需要内部管制,但不要幻想短期内能解决。舆论不必过于拔高“媒体清廉化”的社会预期。目前媒体领域要解决的还有许多同样迫切的问题,比如,规范虚假广告,查处虚假与夸大新闻、新闻记者权利的保障、记者的生存权、记者能力培养,等等。饭要一口口吃,中国媒体的全面提升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纽约时报》的这篇报道对中国媒体的发展有警醒作用,在软文、车马费等问题上,欧美媒体的确比中国自律。但整个报道也试图“全面否定”中国媒体的国际公信力,这在整个中国软实力崛起的背景下,不排除有一定因素的媒体国际化竞争的战略目的。所以,不必把这篇报道捧得过高,欧美媒体同样存在着他们那个发展阶段的问题。

这些年,中国媒体在进步,从报道能力、多元化到国际视野、话语体系等与过去相比都有质的飞跃。当然还有许多需要提升的空间。新闻腐败是恶劣的现象,客观地讲,这也是整个中国社会急切需要扭转的“腐化趋势”的一个折射。如果非得比腐败程度,与官场、企业、教育甚至学术界相比,媒体领域并不是中国社会腐败最糟糕的领域,甚至相对还是较为“清廉”的领域。当然,我们绝不能为“媒体腐败”辩护,媒体人应当成为社会进步的先驱者。

呼唤媒体人的自我救赎

吴飞

传播学者

中国新闻界之腐败形态是相当丰富的:一、软文:以新闻的形式做广告(多是机构性的腐败);二、红包:收钱为人做宣传或者不刊发不利于对方的报道;三、敲诈:发现对方之问题,以监督之名,收对方的封嘴费;四、利用内参、简报等直通高层的管道,先发批评文章,等领导批转之后,再收钱发表扬文字以消除影响。

中国为何新闻腐败严重?主要原因如下:一、垄断性的媒体市场,竞争不充分,渠道成为霸王;二、个人、企业和一般的社会组织没有自己发言的渠道,真相难求;三、行业性协会是官方代理机构,自律形同虚设;四、社会整体性的腐败环境,权力寻租普遍,给从业者以示范效应;五、缺少独立的、有威信的第三方监督。

关于新闻腐败,最大的问题当然是制度设计问题,但有没有从业者个人的自律问题呢?一线的新闻记者编辑是否从来就没有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寻租过呢?—没有拿过红包、没有作过一篇违心的报道、没有拉过广告提过成、没有因为人情而写稿或者退稿?我想是有的。新闻从业者不能拿制度作为挡箭牌,而忽视自身职业道德、职业伦理的修为。

前所列的尚为小恶,而大恶则是:一、违背了人类创造媒体的基本诉求:提供真实、即时、精确的新闻信息和公正、理性的评论;二、依附于政治和经济权力(未能有如张鸾孪所言的“不党、不卖、不私、不盲”四不主义的专业主义追求);三、不能成为公共利益的“看门狗”;四、不能成为公共平台,反而成为少数人的耳目喉舌。

要铲除中国的新闻腐败,非一朝一夕之功,除了呼唤制度改良,媒体与媒体人的自我救赎也是题中应有之义。

新闻腐败背后是权力与资本双重逻辑

张志安

新闻学者

近日,《纽约时报》爆出对于中国新闻腐败问题的调查报道。实际上,中国媒体的腐败岂止是红包与有偿新闻。目前,媒体腐败主要通过权力与市场两种方式呈现。国字头旗号或具有行政背景的媒体在进行权力寻租的时候会拥有更大的便利。有两种方式。其一,一些行业性报纸的地方记者站利用其背后的权力资源对地方政府、地方企业进行负面报道。报道的目的不是为了公开或监督,而是通过向对方呈现负面报道来暗示对方给钱。给钱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征订几千份报纸,订报款大约几十万;或者直接给广告费,地方记者站的记者则有提成。相关人士指出,这种所谓行业性机关报的地方记者站较多地在某经济发达省区做敲诈式营销,以此为业的记者或通讯员有近200人。这个领域许多的腐败案件都已被曝光,不难发现报社是默许甚至鼓励记者进行发行与广告的创收。当对方诉诸法律时,报社往往与记者个人切割,说这是个人行为,于是,记者成为牺牲品。

这些依托于某一个部委或中央级的报刊,它们存在的基本目的是行业性的宣传,基本没有市场,订阅率极低。对这些报纸而言,广告营销非常难,只能依托于权力的背景,靠对地方政府和地方企业的监督报道来进行牟利、赚钱。在过去的十年,有一些国字头旗号的地方记者站出现了一些变化,他们的报纸本身不再有影响力,但是他们可以有效地借助互联网,也就是跟门户网站建立合作关系。作的报道发在自己报纸的小网站上,然后快速地被门户网站转载,扩大影响、制造舆论。这在客观上就为发行量只有几万甚至只有几千的报纸,制造了威慑力,某沿海省份的县级政府宣传部门几乎无一例外地都碰到过这样的情况。

另一种情况是,更加主流的媒体依靠其权力资源、行政背景,进行舆情监测服务或者以内参的形式给地方政府、地方企业施加压力,然后以网络广告、正面报道的方式来创收。从表面的合同看,没有问题,只有在了解整个运转过程之后才能发现,这样的业务是依托于负面报道来达成的。这样做无疑是突破了媒体的伦理底线,只是难以拿到证据。去年闹得沸沸扬扬的某电视大鳄的质量报告栏目与某家具企业的纠纷,即是例子。

以上依托于权力的新闻腐败折射了新闻体制的问题,根本上可以认为是媒体被垄断的恶果。但是一板子都打在体制上,也没什么意义。具体地讲,国家没有给这些不具备市场竞争力的媒体一个好的退出机制,依然用一种行政庇护的方式让它们维持原有的宣传功能。实际上,这种宣传功能已非常有限。具体主管报刊的部门之所以不对这些报刊进行有效的清理、退出,原因在于这些报纸的存在,其背后支撑着一个真实的利益链条,哪怕宣传效果再弱,好歹名义上听起来还是一个喉舌,通过负面报道至少还能养活一帮人。

新闻腐败除了通过权力的管道,还有很多是资本的逻辑在作怪。这类腐败主要依托于媒体背后的市场资源,甚少有行政资源的色彩。市场化报刊或商业性网站,其背后的市场盈利的导向,使得它们在过度追求利润的过程中丧失底线。这其中,有些是个人的,比如一些媒介管理者针对企业的负面新闻报道时,会用宣传禁令、宣传管制的名义把稿子压下来,实际是他个人收了一笔好处费或者通过其掌控的公关公司(与其所在媒体无关)来收取公关费。

另外,一些小的都市报,它们会有一个广告客户保护的名单,但凡上了名单的企业,负面新闻就会被自动屏蔽。即使是一些特别主流的都市报,一些特别大的广告客户,比如垄断国企、地方强势房地产企业等,要见到它们的负面新闻也很难。还有就是《纽约时报》报道中提到的软文,这在比较有影响力的杂志也是普遍存在,对公众来说是混淆了新闻与广告的概念。这种由市场所带来的腐败,目前也蔓延到了门户网站和区域性的新闻网站,特别是后者通过外包的方式纵容这种违背新闻伦理进行寻租。由市场化带来的新闻腐败,形式也是多种多样,微博上不断见到各类企业家抱怨被媒体勒索的经历。

新闻学者孙旭培所说,“腐败已成为一种生活方式”,确切地讲腐败已经成为很多媒体的生存方式。现实中,许多中国媒体也是分裂的,一方面为了生存游走在新闻腐败的灰色地带,另一方面又不失新闻理想为了公共利益追问真相。把问题归咎于体制是容易的,新闻立法、言论自由也谈了这么久,目前看,有些无力。但是胡舒立的话还是振聋发聩的:正直是一种品质。不正直不需要借口,正直需要勇气和毅力。

特约评论记者翁一采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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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自:《时代周报》

http://time-weekly.com/story/2012-04-12/1234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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