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12月5日电 /新华美通/ -- 国际律师事务所盛德国际律师事务所 (Sidley
Austin) 就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 (Greentown China Holdings Limited) 根据
Regulation S 和 Rule 144A 发行的2013年到期的4亿美元的9%优先票据 (Senior Note)
(包括高收益契约),为原始购票方 (initial purchaser) 摩根大通 (JPMorgan) 和瑞
士联合银行 (UBS) 担当了美国顾问。
盛德香港办事处合伙人 Matthew Sheridan 领导了这次交易。这是盛德今年在亚洲成
功完成的第五笔高收益债券产品交易。
Sheridan 先生表示:“这次交易的特别之处在于,对这些契约进行了结构化,从而
使得该公司可以在传统的高收益契约的框架内灵活地投资于持有少数股权的实体。挑战是
推出诸如高收益债务这样的复杂产品,尤其是在这种产品还不是很流行的亚洲。我们很高
兴能与发行商与承销商合作以拓展这种产品的市场。”
这笔最新的交易是盛德第三次在涉及绿城的交易中为承销商提供咨询。2006年1月,
盛德代表摩根大通进行了涉及绿城的1.5亿美元可转换债券产品的交易,2006年7月,威盛
还在绿城的4亿美元首次公开募股(在香港证券交易所 (SEHK) 主板上市)和根据 Rule
144A 和 Regulation S 进行的国际配股中代表了承销商摩根大通和瑞士联合银行,盛德
香港办事处合伙人 Timothy Li 和 Constance Choy 承办了这些交易。
总部位于中国浙江杭州的绿城是中国领先的住宅房地产开发商之一。
致编辑:
盛德是一家全球较大的全面服务律师事务所,有亚洲、欧洲和美国的15个办事处拥有
超过1,700名律师。盛德一直稳居汤姆森金融 (Thomson Financial) 联盟榜单的榜首。
2005年,该律师事务所被评为:
-- 美国债务、股票和股票相关产品较佳发行商顾问和第三位承销商顾问;
-- 美国投资级债务较佳发行商顾问和较佳承销商顾问;
-- 美国直接债务(包括资产和抵押支持型证券)较佳发行商顾问和第三位承销商顾
问
在亚洲,公司融资团队的律师们就股票、债务和股票相关的各种交易向客户提供有关
美国、香港和英国法律的顾问服务,其中包括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登记的债券发行、依
照美国和英国法律管理的 Rule 144A 和 Regulation S 的国际证券发行、香港联交所主
板和创业板市场 (GEM) 的上市以及涉及创建 ADR 或 GDR 计划的发行。
2005年,从为发行商提供咨询服务的交易数目上来看,Sidley 名列第一,从为在香
港联交所主板市场上市的承销人提供咨询顾问服务的交易数目来看也名列第一。(《亚洲
法律事务》杂志 (Asian Legal Business),2006年1月)
2006年,盛德在 Legal Business 开展的“全球15佳律师事务所”调查中被评为
“Global Elite”(全球精英)。